“因货架没有防护栏,收集了林女士的购药付款记录,
“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享有安全权,店员表示,商家因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向消费者赔付150元。用于后续购药修复疤痕。周某表示,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该水果店负责人周某转达林女士赔偿要求。其中七八道伤痕较深且微肿。”消费者林女士向钦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称,发现该门店内有两堆榴莲摆放在约三十厘米高的塑料篮筐上,但其腿上的伤口会留下疤痕,货架上的榴莲毫无征兆滚落下来并砸伤了她的左小腿。周围未设置有稳固货架或围栏,要求店员对榴莲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改。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林女士腿上的伤势,并对其伤口拍照取证。
6月20日,水果店负责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赔偿150元给林女士,
责任编辑:张林保灵山县市场监管局灵城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联系林女士,6月26日,其6月3日在灵山县灵城街道向阳路某水果店选购榴莲时,一个五六斤重的榴莲从货架上滚下来,指出水果店应负的责任与存在的过错,货架上的榴莲突然滚落,消费者被砸伤了腿。货架未设置防护栏,督促其妥善处理林女士的投诉问题。榴莲滚落是常有的事,双方达成一致,商家未尽到基本安全保障义务,刚好砸到我的小腿,
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(宁韵菁 记者顾艳伟)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,出现明显的伤痕。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忙索赔200元,6月26日,